赣州慧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赣州慧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赣州慧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公司成立于2021年04月12日,法定代表人刘屹东,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722MA3AC3734R,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赣州慧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建设年产7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项目符合鼓励类第十一条“石化化工”第10款“乙烯-乙烯醇共聚树脂、聚偏氯乙烯等高性能阻隔树脂,聚异丁烯、乙烯-辛烯共聚物、茂金属聚乙烯等特种聚烯烃,高碳α烯烃等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液晶聚合物、聚苯硫醚、聚苯醚、芳族酮聚合物、聚芳醚醚腈等工程塑料生产以及共混改性、合金化技术开发和应用,高吸水性树脂、导电性树脂和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的产业政策,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产品属于《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第2.0.1条精细化工产品分类的第19项功能高分子材料。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项目产品属于C265合成材料制造中的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该项目已取得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208-360797-04-05-198074),本项目拟建设101厂房一(辅助房)、102厂房二(辅助房)、201综合仓库、202埋地罐区、301消防水池、循环水池、302泵房、401事故应急池、501门卫。其中102厂房二(辅助房)为二期建设,其余为一期建设。赣州慧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龙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协议,赣州慧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龙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赣州慧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回购或者租赁。项目有龙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赣州慧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用地有关情况说明”文件,项目正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原辅料有均苯四甲酸酐、4,4-二氨基二苯醚、N,N-二甲基乙酰胺、对苯二胺、柴油(燃料),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2015年5号)以及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2022年8号)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6℃]”调整为“1674柴油”,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均苯四甲酸酐、对苯二胺、柴油(燃料)。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本项目使用化学品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生产聚酰亚胺过程涉及聚合反应,该反应是PMDA(均苯四甲酸酐)与ODA(4,4-二氨基二苯醚)在极性溶剂DMAC(N,N-二甲基乙酰胺)中发生,该反应属于常压、放热反应(反应过程使用循环冷却水),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中重点监管的聚合工艺的工艺危险特点以及项目委托山东金特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辨识,项目聚合原料PMDA(均苯四甲酸酐)和ODA(4,4-二氨基二苯醚)不具有自聚危险性,属于潜在爆炸危险性,燃爆可能性较小。项目生产过程聚合反应工艺危险度等级为1级(Tp≤MTSR≤MTT<TD24),反应危险性较低,项目生产涉及的聚合反应不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工艺。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公布、第77号修正)等关于建设项目(工程)中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实现建设项目生产人员、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发布、8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总局令第57号)等规定和要求,该项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量未超过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项目产品不是危险化学品,因此项目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赣州慧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其年产7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成立评价小组,评价小组对该公司所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资料、文件等进行了审核,并对拟建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勘察、调研和询问了解。通过对项目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基本掌握了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与危害因素种类,危险、有害程度以及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估了各单元的风险程度。在经过综合分析后对拟建系统的安全状态做出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条件评价工作和报告编制,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本报告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 ||
评价人员 | 姓 名证书编号从业登记号项目负责人李永辉1700000000100155012986项目组成员李永辉1700000000100155012986魏本栋1200000000200229032629汪 洋1200000000200236025220徐志平S011032000110203000975040952罗 明1600000000300941039726报告编制人李永辉1700000000100155012986报告审核人占兴旺S011035000110202001332029716过程控制负责人刘求学S011044000110192006758036807技术负责人李佐仁S011035000110201000578034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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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评价结果 1)该拟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拟建项目位于江西省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厂址所在地目前无地方病和特异疾病流行情况,基本无探明的矿床和珍贵的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无国家和地方指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古迹,厂址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内外部安全间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厂区内外交通顺畅,外部有公路,内部形成环形路网,有利于运输,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该拟建设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厂区内部建构筑物之间间距符合规范要求。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工艺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基本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危险危害因素能及时的感知和处理,可有效地保证生产的安全。 5)该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流程合理,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6)该拟建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7)该项目原辅料中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有:均苯四甲酸二酐、对苯二胺、柴油(燃料)。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本项目使用化学品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本项目涉及的物料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措施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8)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分析评价,该拟建项目火灾、爆炸因素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其危险等级为“Ⅲ级”;中毒窒息、触电危险等级次之,其危险等级为“Ⅱ级”。 采用危险度分析法评价结果:202埋地罐区的危险分值介于11~15分之间,为中度危险。101厂房一、102厂房二、201综合仓库的危险分值小于10分,属于低度危险。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该拟建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其危险分值在70以下,危险程度基本属于一般危险。主要作业场所中危险分值较大的为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危险分值为45,危险程度属于一般危险。项目实施后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加强生产工艺的控制,防止易燃、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程度。 8)在安全管理方面,该拟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中考虑了组织机构和人员定员等内容,可初步满足现阶段要求,但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实处。 1.2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 1.3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赣州慧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02.1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6.15 |
现场参加人员 | 图一:左为慧迈张工,右为评价师汪洋 图二:左为慧迈石禹,右为评价师李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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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图一
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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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终稿)赣州慧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