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6kt/a特种硅油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6kt/a特种硅油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前身为化工部星火化工厂,始建于1968年,是国家重点国防化工和化工新材料生产大型企业,经过50多年的建设,特别是加盟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来,企业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1997年企业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部分产品出口欧美、东南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形成以有机硅系列产品为主导的较为完整的生产体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该项目行业代码为C-265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和《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该项目属于化工类,其中聚醚硅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鼓励类,其余产品未列入“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该项目规模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属于化工工业用地,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之列,该项目符合国家、省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根据《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区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该项目产品不属于目录中“禁止部分”与“限制和控制部分”。该项目符合所在化工园区产业结构政策。 本验收项目主要原料有H68、DMC、HMDS、AGE、烯丙醇、七甲基三硅氧烷、MMH、HMX-8、琥珀酸酐、氢封端的聚二甲基硅氧烷(以下简称V150/300和V20);辅料有:酸性催化剂(三氟甲磺酸)、氯铂酸催化剂1、氯铂酸催化剂2、异丙醇、活性炭、氮气;中间产品为164V75;产品有:低含氢硅油-1、低含氢硅油-2、聚醚硅油、羧基硅油、端环氧硅油等。其中HMDS、AGE、烯丙醇、异丙醇、氮气(压缩的)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第5号公布,2022年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调整),氯铂酸催化剂1(含有AGE)、氯铂酸催化剂2(主要成分为异丙醇)、七甲基三硅氧烷、MMH、DMC根据其闪点也属于危险化学品,酸性催化剂(三氟甲磺酸)、琥珀酸酐因其腐蚀性较高也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低含氢硅油-1、低含氢硅油-2、端环氧硅油、聚醚硅油、羧基硅油均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第5号公布,2022年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调整),但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已有硅油产品(本项目产品属于硅油产品),故本项目应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辨识结果,本项目生产单元及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项目组成员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报告编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报告审核人 | 占兴旺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安全评价结论 | 1)该项目中涉及原料烯丙醇为剧毒品应严格按照剧毒品的要求进行管理。 2)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3)该项目生产单元及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该项目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综上所述,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6kt/a特种硅油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现场与设计一致。DCS、SIS、GDS系统设计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对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9.1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3.25 | |
现场参加人员 | 企业(徐工),李云松,刘良将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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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报批稿-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6kta特种硅油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