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北院)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赤珠岭105国道旁配电(外线部分)涉路施工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北院)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赤珠岭105国道旁配电(外线部分)涉路施工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北院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东江源大道666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海武。为满足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北院)一级负荷中的重要负荷及保障负荷的供电可靠性。本工程位于东江源大道东侧,新增ZR-YJV22-8.5/15KV-3*500m㎡电缆共1回,由220KV和乐变接出沿金边大道东侧人行道内顶管敷设至东江源大道,再由东江源大道随道路公共管廊敷设至地块内,总长共7220米,涉及G105国道K2115+585m~K2117+463m共1878米,施工方式为为顶管敷设。本项目施工单位为天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赣州智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大学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应对在公路保护范围内铺设的电力电缆工程进行安全技术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保证工程项目及公路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建设单位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其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赤珠岭105国道旁配电(外线部分)涉路施工项目进行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为此,评价公司组织项目评价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审核了该工程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分析了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选用适当的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价小组根据《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在分析各单元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综合汇总,对项目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编制完成本报告。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魏本栋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
汪 洋 | 1200000000200236 | 025220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评价结论 | 项目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1)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符合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2)线路规划路径涉及G105国道,但全程为顶管施工,对公路影响较小。线路沿公路施工工程通过检查表检查,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 3)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该工程在施工以及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粉尘、噪声、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其中:车辆伤害危险等级为Ⅳ级,容易引起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伤害、触电危险等级均为Ⅲ级,中毒和窒息、坍塌、粉尘、噪声为Ⅱ级。 4)通过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管线布置符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要求。 5)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坍塌、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粉尘、噪声和振动等。 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结论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北院)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赤珠岭105国道旁配电(外线部分)涉路施工项目施工方根据设计图纸、现场实际情况以及业主的要求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有施工整体安排、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平面布置等文件。施工准备充分,明确了施工方法和工序,施工过程安全是有保障的。 项目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并落实本评价报告在第六章“安全对策措施”中提出的关于项目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的要求,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设计、施工要求,严把“选材、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关,则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公路运行的影响较小,固有的风险及对公路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符合国家关于电力输电工程及公路保护方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3.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4.11 | |
现场参加人员 | 左一为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钟超、左二为评价师李永辉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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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