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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华安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5:34:05    浏览: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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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赣州市南康区华安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赣州市南康区华安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朱明纪。其站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华乡双江村。站区用地为自有,已取得土地产权证,证号为康国用(2007)第0010号。  赣州市南康区华安加油站2012年成立,20200430日重新更换营业执照(南康县更改为南康区)。经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取了《营业执照》,负责人为朱明纪;证照编号:B82202482920175月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和赣州市商务局联合发文[赣市环发(201760],关于印发《赣州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油站进行加油站升级改造,以满足环保和安全的需求,赣州市南康区华安加油站相应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对老旧油罐区技术改建项目实施。20197月由内蒙古吉安劳动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项目出具了安全预评价报告,同年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出具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202010月,由贵州朗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该加油站油罐区内设5台双层埋地油罐:30m³0#柴油罐1台,30m³的92#汽油罐2台,30m³95#汽油罐1台,30m³98#汽油罐1台,总容量为150m³,折算容量为135m³,属于二级加油站。加油区设44枪加油机。

该站于20210415日换取  南康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康安经()[2021]000002,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44日,该证将到有效期,企业因经营的需要,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70号发布([2021]88号修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的要求: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物料为9295#汽油和0#柴油,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安监总局等十部委公告2015年第5号)《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公告2022年第8号)《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 》(应急厅函〔2022300号)。该站的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该站中涉及的汽油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受加油站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其二级  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组成了评价组;依据《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的要求,评价组于2024210日完成了风险分析、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和类比调查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制定了评价实施计划。评价组在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了该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中毒与窒息、噪声、高温与辐射、有害化学物质等;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基础上,根据加油站加油作业工艺程序、站区内功能区域特点,划分了评价单元;对划分的评价单元及单元内的危险、有害因素选择了相应的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方法逐项进行分析、评价,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控制对策措施。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加油站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的精心指导,在此深表谢意。本报告存在的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魏本栋

1200000000200229

032629

 

1200000000200236

025220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6758

036807

过程控制人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评价结论

该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属二级加油站。

②该站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汽油,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要求均得到落实。

③该站生产单元加油区和储存单元油罐区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④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该站作业均为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⑤对该加油站储油罐区进行危险度评价,储油罐区为高度危险。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险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⑥该加油站站址、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⑦加油站安全现场检查经整改后符合要求。

⑧该加油站现场情况和设计总平面布置图总体相符,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⑨该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可以满足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综上所述:赣州市南康区华安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4.1.15

报告提交时间

2024.3.25

现场参加人员

左:项目负责人李永辉 右:企业安全员:  王玲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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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终稿)赣州市南康区华安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