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富强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已完成项目网上公布表
| 宜春市富强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 简介 | 宜春市富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朝霞路3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2MA35GTQ92X,成立于2016年3月16号,法定代表人富建余,注册资本15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GB/T4754-2017/XG1-2019)(国统字〔2019〕66号),该公司属F5169化工产品批发企业。 该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换取了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赣宜危化经字[2019]A00202号,经营方式: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有效期限为2022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7日,许可范围:二甲苯、丁醚、二氯甲烷、环己酮、丁酮、正丁醇、乙酸正丙酯、乙酸丁酯、乙酸甲酯、甲缩醛、乙醇,证号:赣宜危化经字[2019]A00202号。该公司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运营正常。 宜春市富强化工有限公司储存、经营场所原属于宜春市聚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由于宜春市聚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原因,现全厂处于停产状态,所有生产储存设施已废弃或处于闲置状态。2021年9月7日宜春润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宜春市聚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资产。由于产权发生变化,2022年5月7号宜春市富强化工有限公司与宜春润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该储存、经营转归宜春市富强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由于租赁合同2024年12月15日到期,双方续签厂房租赁合同至2027年12月,宜春市富强化工有限公司继续在原址,即宜春润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储存经营活动。 该公司储存经营的物料有:二甲苯、丁醚、二氯甲烷、环己酮、丁酮(甲基乙基酮)、正丁醇、乙酸正丙酯、乙酸甲酯、乙酸丁酯(乙酸正丁酯)、乙醇、甲缩醛(二甲氧基甲烷);贸易(无仓储)经营的物料有:乙酸乙酯、甲苯;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本次贸易(无仓储)新增甲醇、碳酸二甲酯、丙酮、乙酸仲丁酯、丙二醇甲醚、混合苯(粗苯)、二氯丙烷、DBE(二元酸酯)、CAC(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三氯乙烯、三甲苯、丙二醇甲醚醋酸酯的经营范围。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2022年第8号公告修改),公司储存经营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二甲苯、丁醚、二氯甲烷、环己酮、丁酮、正丁醇、乙酸正丙酯、乙酸甲酯、乙酸丁酯、乙醇、甲缩醛;贸易(无仓储)经营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乙酸乙酯、甲苯、甲醇、碳酸二甲酯、丙酮、乙酸仲丁酯、混合苯(粗苯)、二氯丙烷、CAC(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三氯乙烯、三甲苯。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正)的要求: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许可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按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该公司经营分装主要是通过有机溶剂自流的方式进行分装,不存在化学反应,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公司经营的甲苯、乙酸乙酯、甲醇、混合苯(粗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苯、乙酸乙酯、甲醇、混合苯(粗苯)均采取无仓储的经营方式;该公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自2022年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来,公司近三年的周边环境发生如下变化:西围墙外的工业园预留空地现已建成江西宜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车间(丁类)、机修间(丁类);南围墙外的宜春祥富民用爆破辅助器材有限公司的厂房处于闲置状态;306控制室的设施设备整体搬迁到101办公楼一楼;其他建(构)筑物、储存工艺设施等均未发生变化;本次现状评价,该公司只新增加了贸易(无仓储)经营产品,其他无变化。 宜春市富强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了以富建环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有安全管理人员1人。该公司建立了安全管理网络,制定了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于2025年更新修订了《宜春市富强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黎余平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项目组成员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黎余平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马 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黎余平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报告审核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占兴旺 | S011035000110202001332 | 029716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序号 | 安全隐患 | 整改落实情况 | ||||
1 | 501变电房:①未安装门;②墙体底部孔洞未封堵。 | 整改完成 | |||||
评价结论 |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对宜春市富强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现状的分析与研究,确定了评价单元;根据经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选择了定性、定量多种评价方法对所划分的单元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宜春市富强化工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较系统、全面地剖析了该公司的安全现状。 一、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综述 1、该公司储存经营的物料有:二甲苯、丁醚、二氯甲烷、环己酮、丁酮(甲基乙基酮)、正丁醇、乙酸正丙酯、乙酸甲酯、乙酸丁酯(乙酸正丁酯)、乙醇、甲缩醛(二甲氧基甲烷);贸易(无仓储)经营的品种有:乙酸乙酯、甲苯、甲醇、碳酸二甲酯、丙酮、乙酸仲丁酯、丙二醇甲醚、混合苯(粗苯)、二氯丙烷、DBE(二元酸酯)、CAC(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三氯乙烯、三甲苯、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2022年第8号公告修改),宜春市富强化工有限公司储存经营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二甲苯、丁醚、二氯甲烷、环己酮、丁酮(甲基乙基酮)、正丁醇、乙酸正丙酯、乙酸甲酯、乙酸丁酯(乙酸正丁酯)、乙醇、甲缩醛(二甲氧基甲烷);贸易(无仓储)经营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乙酸乙酯、甲苯、甲醇、碳酸二甲酯、丙酮、乙酸仲丁酯、混合苯(粗苯)、二氯丙烷、CAC(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三氯乙烯、三甲苯。 2.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装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毒物、低温、高温、噪声与振动等。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为主要危险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3.特殊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公安部编制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该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21〕58号)可知,该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甲苯(无仓储)、丙酮(无仓储)、丁酮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2022年第8号公告修改),该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部分第四类监控化学品名录(2019版)索引》,该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判定,该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2020]第3号),该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涉及的乙醇、甲醇(无仓储)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甲苯、乙酸乙酯、甲醇、混合苯(粗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上述危险化学品均采用无仓储方式经营。 4.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公司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结果可以看出,该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评价单元均在“一般危险,需要注意”或“稍有危险,可以接受”范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7.根据危险度评价结果可知:401经营储罐区的危险度为Ⅱ级(中度危险),304分装区域、305经营甲类仓库的危险度为Ⅲ级(低度危险)。 8.采用《安全经营条件检查表》等进行评价和分析,结果表明:该企业表中各项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发证条件。 9.根据《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判定,该项目不涉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10.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的通知》(应急〔2020〕84号)检查的结果,该公司不存在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类、停产停业整顿或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类、限期改正类等不符合项。 11.该公司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评定,风险分级最高得分94分,蓝色,为轻度危险区域,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 12.该公司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考试合格资格证书。 13.该公司采用的工艺、设备、建构筑物、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14.宜春市富强化工有限公司针对安全现状评价现场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二、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宜春市富强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标准的要求,安全风险属于可接受风险;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六条的规定,宜春市富强化工有限公司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年1月17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2月10日 | ||||
现场参与人员 |
图黎余平(左)、企业、马程(右)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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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