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天翼能源有限公司高安市天翼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高安市天翼能源有限公司 高安市天翼加油站新建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高安市天翼能源有限公司高安市天翼加油站新建项目于2020年1月10日取得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对赣州市等地新建、迁建加油站规划确认的通知》(赣商务办运行字[2020]2号);于2023年9月27日取得高安市商务局文件《关于华林山镇新建加油站的复函》(高商文[2023]33号),同意建设该加油站新建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11月26日取得高安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备案告知意见书》((高市)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3]0001号);于2024年1月2日取得高安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高市)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3]0002号); 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适宜项目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 (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令,于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参建单位为: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安全条件评价单位)、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安全设施设计单位)、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华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属二级加油站。 汽油和柴油均是化学品液体,且均为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火险分级 为甲B类,属于我国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 气体,遇明火、高热易燃烧爆炸;柴油火险分级为丙A类,遇明火、高热或 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5号令,79号修改)及《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 赣应急字〔2021〕100 号)的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为检查该加油站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和在安全经营及安全管理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确保新建项目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项目组成员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编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安全评价结论 | 1、该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属二级加油站。 2、高安市天翼能源有限公司高安市天翼加油站新建项目项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项目安全设施能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经验收后投入生产和管理。 5、根据检查表2.2-1,该站所在地的安全条件与周边防护距离满足规范要求。 6、建设项目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符合要求。 7、加油站取得了防雷接地检测报告,加油站能够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8、项目在安全防火间距、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防爆防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建立有效。 9、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选定的单元中作业条件均在“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范围,该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 10、危险度评价油储罐区得分为17分,卸油得分为17分,均为Ⅰ级,属高度危险。由于设有紧急切断系统,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液位报警、 防渗漏检测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11、加油站设置了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有力,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处于正常有序开展范围。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考试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12、项目建设内容已通过消防部门检查,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 综上所述,高安市天翼能源有限公司高安市天翼加油站新建项目现场安全设备设施建设与设计相符,安全设施和措施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能正常投用并在有效期内,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均依法取证,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经营的需要,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符合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要求。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1.3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2.26 | |
现场参加人员 | 企业(陈总),李云松,刘良将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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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