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透光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LNG应急储备及调峰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透光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建LNG应急储备及调峰站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透光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透光公司”)成立于2021年02月01日,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景德镇昌南新区铁炉片区,杭瑞高速公司北侧。法人代表:曾小英,注册资本:1亿元。企业占地面积548亩,总建筑面积265978平方米。是一家专业从事陶瓷新材料、光伏玻璃、特种玻璃、超白玻璃、超薄玻璃等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的高科技企业,公司目前是景德镇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企业立足于“千年瓷都”景德镇,借助当地优质丰富的项目生产所需的石英砂、白云石、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依托江西省“十四五规划”,为助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和景德镇市先进陶瓷产业发展的需要,公司与景德镇城投集团共同投资“年产75万吨陶瓷新材料玻璃生产线”项目,此项目是省内“5020重大项目”,总投资22亿元,新建2条1200t/d新材料光伏板生产线及配套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75万吨新材料光伏板,年深加工光伏玻璃、特种超薄玻璃等产品1亿多平米。目前已建成一期年产37.5万吨陶瓷新材料玻璃生产线,待投产。 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之一的城市燃气,景德镇市天然气供需矛盾明显,尤其是大工业户用气高峰与居民用气高峰重叠,日用气量的计划不确定性和用气的均衡比例性波幅较大,城市稳定日调峰、月调峰供气量呈不断增量的走势。江西透光公司作为用气大户,目前已建的一期项目日用气量约25万Nm3,一期投产后将建设二期,届时每天用气量将达到50万Nm3,给城市供气量造成较大压力。目前当地城燃企业华润景德镇分公司供气能力不足,每天仅可向透光公司供气10-15万Nm3,与透光公司最大用气量50万Nm3/天相比,缺口30万Nm3/天以上;即使只考虑项目一期每天25万Nm3的实际需求相比,缺口也在10万-15万Nm3/天。在此背景下,江西透光公司向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会提出在现有厂区内新建LNG应急储备及调峰站项目的立项申请,并取得了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会《关于同意江西透光陶瓷新建LNG应急储备及调峰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景发改能源字【2023】138号。 该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4台100m3LNG储罐,6台8000Nm3/h气化器(三用三备),可实现50万Nm3/日的供气能力。主要为江西透光公司配套生产供气,不对外销售,不需要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该公司具有用气量大、用气量稳定等特点,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调节区域用气需求。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项目组成员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报告编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报告审核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本报告建议采取和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选址选择 2、总平面布置 3、建构筑物 4、工艺设备 5、电气安全 6、消防设施 7、安全管理 8、劳动防护 9、施工期管理 | |||
评价结论 | 项目危险、危害性评价汇总: 通过对江西透光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LNG应急储备及调峰站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的综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归纳如下。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液化天然气(LNG)、加臭剂四氢噻吩(THT)。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 2)通过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明确本项目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低温冻伤、淹溺、噪声、高温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低温冻伤。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对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物料中天燃气、四氢噻吩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物质种类,其中储罐区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通过安全条件分析:项目在选址、厂址的周边环境、工程地质、水文气象、交通运输、总平面布置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适宜建设。 5)根据危险度评价结果:该站储罐区危险度为Ⅰ级,属高度危险。企业后期应重点加强对LNG储罐及输送管道的定期检测及日常维护。 6)通过“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计算,本项目社会风险曲线未显现,显示结果为没有社会风险。本项目个人风险值等值线图:1、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3×10-7)为:以LNG罐区为中心半径238m。2、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3×10-6)为:以LNG罐区为中心半径116.5m。3、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1×10-5)为:以LNG罐区为中心73.7m。在以上范围内无相应的一、二、三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在接受范围内。 7)本项目拟采用的公用辅助设施如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预期能满足LNG站的安全运行需要。 本项目应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1)本项目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性物质,发生火灾、爆炸是项目的重要危险因素之一。 (2)本项目LNG储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三级,发生储罐泄漏事故后果严重。此外,LNG罐车卸车过程中,人员操作失误也易引发管道泄漏。因此储罐区和卸车区作业应是企业重点防范的危险区域。 综合性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透光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LNG应急储备及调峰站项目在后期设计、施工和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设计方案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运行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10.2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03.11 | |
现场参加人员 | 李云松(左)、企业(刘志平)、杜凡奇(右)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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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