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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桥东门站新增应急气源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6:50:46    浏览: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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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桥东门站

新增应急气源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

简介

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公司办公地址为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大道18-5号,法人代表人为张起涛。注册资本2590万元,主要经营管道天然气,天然气管网设施和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天然气工程施工等业务。该公司经丰城市城市管理局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证号:赣202308080003G,有效期限为2023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15号,经营类别:管道燃气、LNG、CNG。

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桥东门站位于丰城市桥东镇七里村,于2012年5月建成投产,是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的下属一个站点,该站共一个调压计量撬,设计供气规模为72万Nm³/d,目前供气规模6万Nm³/d。现拟对桥东门站进行新增一套LNG气化装置。

本改造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中第一类:鼓励类——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10.城市燃气工程,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2015年修改版)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新、改、新增应急气源改造工程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受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桥东门站新增应急气源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为此,2023年10月公司成立了桥东门站新增应急气源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组,按有关要求,进行了资料的准备、现场检查、考核,并对可研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分析,按照《永利总站ylzz55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本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

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吴小勇

S011035000110202001293

040560

项目组成员

吴小勇

S011035000110202001293

040560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报告编制人

吴小勇

S011035000110202001293

040560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评价

结论

根据本报告定性、定量分析,该工程拟建的气化装置与省道丰乐线的距离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十八条规定的100米距离要求。

拟建的露天天然气工艺装置(气化装置)与省天然气丰城分输站办公楼之间距离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版)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3.10.10

报告提交时间

2024.1.12

现场参加人员

李云松、企业(严世珑)吴小勇

现场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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